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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重大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6/16 16:15:32
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重大研究项目指南(2016)

 

    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0年,是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科门类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和港澳台问题研究,目前由徐宗玲教授担任院长。研究院以粤台企业合作研究为重点,设有重大研究项目和开放基金项目。
    研究院办公室负责重大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重大研究项目的评审遵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按照院务委员会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决定的程序确定最终中标项目,中标者与研究院签定协议书。
    一、选题范围
    1、粤台企业合作模式研究
    2、粤台产业合作模式研究
    二、申报人资格条件
    重大研究项目面向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全体研究人员及商学院全体教师。
    三、申报要求
    2016年度重大研究项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5日。研究院将从提交的申请中评选、批准3-5项重大研究项目,每项重大研究项目的经费为 2-4万元人民币。重大研究项目研究期间为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项目坚持成果导向,每个项目要求发表3—4篇论文,其中至少2篇为以“汕头大 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的CSSCI来源期刊论文。所有招标项目的研究成果均须注明“受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汕头大学粤台企 业合作研究院重大研究项目资助”字样。项目招标主持部门对中标者情况进行审核,下达批准立项通知。课题经费管理参照《汕头大学文科基金管理办法》,各项开 支凭正式发票到汕头大学财务处予以报销。
    四、申报程序
    重大研究项目的申请须按规定填写《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电子文档请于2016年6月25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同时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于6月25日前统一提交到研究院。

联系人:邓丽贞
联系电话:0754-86502260
E-Mail:yt@st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
邮编:515063

 
附件1.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头大学文科基金管理办法
 
 
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
汕头大学科研处
201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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